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电梯维保情况明年起每月向业主公示

电梯维保情况明年起每月向业主公示

新闻来源:凯旋物业     发布时间:2013/8/19    浏览次数:2736

 

 

昨日,《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公布,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期施行。《办法》规定,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月将电梯的安全状况、维护保养情况等信息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;设立二十四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,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。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,维修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抵达其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,实施现场救援。制定电梯应急措施和援救预案,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别(类型)电梯,均进行一次应急演练,并书面如实记录。

 

【收藏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】 【打印本页】

客户服务 | 客户留言 | 后台登录 Copyright 2010-2015 成都凯旋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蜀ICP备10018791号